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声明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年 1月 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出具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声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航天科工对中国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充满信心,在“转型升级、二次创业,建设国际一流航天防务公司”的征程中,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将发挥更大作用。
二、航天科工及所属单位自2016年1月7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航天科工继续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着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支持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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