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6年1月26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2.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3.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论证和其它前期工作,并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审议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各方
甲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乙方:本公司
(二)合作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优势互补、相互支持、整合资源、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整合产业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打造创新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航天科工通信技术研究院(暂定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推进政企深度合作,由乙方负责,依托四川省成都市的人才环境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与基础优势,整合现有通信产业资源,发挥技术牵头效应,努力打造以移动互联智能终端、专网通信、通信装备研制、军民融合通信技术、军用通信指挥系统等为发展龙头的多学科综合性法人实体单位。
该项目落户成都市甲方,一期注册资本金计划不少于3.5亿元。
(四)合作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如下:
1. 支持企业在甲方落地发展。
(1)甲方将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安排区属平台公司出资1亿元入股企业。
(2)甲方将按照企业实际办公需求,无偿提供含装修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位置合适并经乙方确认的办公楼宇作为新项目企业办公使用。
2. 支持企业高端人才引进,给予研究院各类人才专项奖励和支持。
3. 支持并协调乙方所属在蓉企业(尤其是甲方区内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项目建设。
4. 支持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积极支持乙方在蓉企业在通信系统、装备集成、电子导航、智能家居等方面多元化发展,并在相关产业链项目、企业工商注册、行政审批、产品研发、技术合作、学术申报等方面予以支持。
5. 完成满足乙方使用需求的在成都科研办公楼宇的装修。
乙方职责如下: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尽快完成研究院组建项目论证等工作。
2.乙方将按协议约定及项目实施计划及时进行通信技术研究院注册设立、入资、组织实施。
3.能力建设与发展目标
项目经1~2年时间的组织实施,着力打造并发挥通信技术研究院项目总体及技术牵引能力,实现职能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组织研究通信产业装备技术及产品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协助地方政府制定通信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研究研发、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工作;
(2)负责建立信息资源库。协助建立和维护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地方政府在通信制造产业、市场及技术研究报告等知识资源库;
(3)承担通信制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预先研制和开发,承担自主移动操作系统及移动智能终端的研制和开发,积极参与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体系的论证、制定工作;负责专网通信产业链相关产品的总体设计、专业研究/开发、工艺技术创新、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
(4)承担移动互联智能技术、军用通信网络相关技术、军用无线电技术、数据链通信技术、军用电子导航技术、军民融合信息技术、三网融合技术、物联智能家居技术等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等工作;承担通信系统专用软件及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的设计开发与测评;
(5)承担军用通信指挥系统装备集成、人防通信指挥系统集成等项目的技术总体与实施管理工作;
(6)负责产学研项目组织、管理,通过组织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与国内外企业、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交流、合作,成果转化等工作。
(五)合作机制
1.成立工作机构。甲、乙双方分别确定一名高层领导作为牵头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双方合作和交流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2.落实工作机制。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和定期联络机制,定期沟通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保证合作的顺利开展,双方重要会谈应形成纪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成华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落实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航天科工通信技术研究院的设立进入了具体的操作阶段。公司作为上述项目建设方案的制定与主要实施单位,研究院项目的启动,将有助于以公司现有通信资源为基础,整合相关通信资源,通过实体化运作(法人单位),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国内先进的通信技术研发平台,创造通信产业众创优越环境,打通和再造通信产业链,建立以移动互联智能技术、自主移动操作系统与服务应用、专网通信、军民用移动通信终端、军民融合通信技术、通信装备制造(覆盖接入、传输、交换、移动通信、数据通信、微波通信和卫星通信七大类)和武器系统(装备)军用通信指挥控制分(子)系统等为核心竞争力的新发展合力,有利于推动公司通信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及相关产业化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为签订方的合作意愿及进一步开展合作的依据。能否顺利推进,尚需签订方就合作具体事宜论证、协商一致,达成具体出资协议,并视出资金额履行公司决策程序获得批准。
公司将积极与合作方就上述合作具体事宜进行论证、协商,力争本合作事项尽早得到有效落实。但不排除因合作条件未成熟、或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等原因终止本协议,因此本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事项的相关进展或重大变化,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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