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1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共发出表决票9张,至本次董事会通讯表决截止期2016年12月5日,共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原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怀谷、曲刚、赵江滨3名董事组成,因董事变更,拟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怀谷、曲刚、杜鹏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陈怀谷担任。公司董事会其他专业委员会不作调整。
二、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乐一碳毛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为进一步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以下事项中对公司经营层作出授权: 1.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2.支付法院在受理新乐毛纺破产清算前发生的安全、维护等基本费用。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三、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更清晰的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现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已有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及恢复可能的历史遗留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32,799,532.09元。上述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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