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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来源:资产运营部】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ST航通     编号:临2020-03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0312,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ST航通股票退市风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落实。现对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16-2018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8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19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或者期末净资产为负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

公司前期披露称,公司拟通过子公司破产出表确认大额投资收益约28亿元,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正。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至今未回复我部就此向你公司发出的问询函。你公司应认真核实前述会计处理是否具备事实基础,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是否涉嫌滥用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你公司应当据此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回复:

前期公司对2016-2018年度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经审计的公司2016-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特别处理。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0万元到10,000万元,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30亿元。其中,鉴于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对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的破产清算申请,智慧海派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法院也已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对智慧海派不再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智慧海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根据智慧海派退出公司合并报表前的所有者权益,依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根据对智慧海派的持股比例,投资收益约为28亿元;

(2)2019年智慧海派退出公司合并报表前,净利润约为-12亿元,根据对智慧海派的持股比例,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数约为-7亿元;

(3)公司对智慧海派提供内部借款8.17亿元,对智慧海派业务往来应收款2.09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智慧海派提供担保金额4.5亿元,公司对其中3亿元承担了担保责任,公司由此增加对智慧海派的债权3亿元,本次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余1.5亿元计提预计负债,列入营业外支出;此外,2019年公司计提对智慧海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6.96亿元。上述合计21.72亿元,列入2019年度损益。

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准则。就上述事项公司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截至目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尚在进行之中。

鉴于上述,同时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1亿元,公司再次提示风险如下:根据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有关规定,将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预约2019年报披露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公司将申请披露当日实施停牌。

二、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前述规定,如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公司出现2016-2018年度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且公司2019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期末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之一的,即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你公司应认真配合证监会调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前述情形,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回复:

2018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交所正式发布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新规》,在该文“六、明确规则衔接安排,保障退市新规平稳实施”中提及如下:例如,公司年报造假规避净利润退市指标,在2018年年报披露后,经行政处罚认定,追溯调整后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亏损,则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一直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解读对外提示风险。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根据上述问询函内容,公司再次提示风险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如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其认定事实,导致公司出现2016-2018年度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同时,除上述利润指标外,若2019年度出现期末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也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公司目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暂停上市期间,上交所作出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的,上交所不再对公司股票实施相应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再复牌交易,将在六个月暂停上市期满后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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