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9-039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一审裁定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一审民事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案件被被告
●涉案金额:3132.51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尚无法判断
2019年9月25日,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8陕01民初字1690号),有关诉讼事项一审裁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反诉被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动力”)
被告:本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本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
2017年3月,因与本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航天动力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2017年12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航天动力与北京科技分公司之间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6月28日签订的21份《购销合同书》;航天动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北京科技分公司预付款7,831,271.93元。本次诉讼一审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涉及诉讼事项公告(编号为临2017-010号),和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为临2017-059号)
航天动力不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1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本次诉讼二审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披露的涉及诉讼事项公告(编号为临2018-031号),和于2018年7月10日披露的诉讼事项二审裁定结果公告(编号为临2018-042号)。
本次发回重审,航天动力上诉请求如下:向原告支付货款31,325,087.7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本公司科技分公司反诉请求如下:解除其与航天动力之间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6月30日签订的21份《购销合同书》,返还北京科技分公司预付款7,831,271.93元及利息损失。
二、诉讼裁定情况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陕01民初字1690号),裁定情况具体如下:
1. 驳回航天动力起诉;
2. 驳回本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反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收到的民事裁定书为一审民事裁定,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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